“适时蹲下”的尊重
适时蹲下,倾听孩子的表达,
尊重孩子的参与和选择,
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
更是一种教育智慧。
“我的孩子什么兴趣班都不喜欢,怎么办?”
“我的孩子什么兴趣班都喜欢,应该都让她学还是我替她选呢?”
这是不同家长反映的两个问题,表面上看,这两种情况完全不同。其实,这是同一个原因所致,那就是孩子没有选择权,无论是上兴趣班,还是体现在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多数情况是第一种,家长替孩子选择了画画、舞蹈、书法等兴趣班,孩子当然可能不喜欢家长的代选。另一种情况,孩子什么兴趣班都喜欢,看起来是喜人的,其实这样的孩子往往不了解自己的真实喜好,不能作出个人的价值判断与取舍,追根究底是日常生活中家长代劳做好各项安排的结果。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那就需要我们认识到儿童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有权利选择的个体。哲学家、教育家卢梭告诉我们,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作家、诗人纪伯伦的散文诗《论孩子》中也写道:“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世界,却非因你而来。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所有儿童从出生起即是权利持有者。儿童不仅有权表达意见,其意见还应得到“适当对待”。
犹记得女儿上托班第一天的勇敢表现。当老师说:“豆豆小朋友先自我介绍。”女儿的小手高高举起:“老师,我们应该说请豆豆小朋友作自我介绍。”老师欣然接受。第二次活动时,老师提出:“现在,我们去外面玩球。”女儿的小手再次高高举起:“太阳很大,外面现在很热,我不想去外面玩。”老师修改了计划,不想去外面的小朋友可在室内进行游戏活动。这是女儿个体自我意识的主动表达,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老师在与女儿互动中“适时蹲下”的尊重,这让我欣慰而感动。
其实,在陪伴女儿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常常是一起协商的伙伴。5岁的她对我说:“妈妈,如果我都像你说的那样去做,那我就不是我了,我就是你了。”这让我想到玛格丽特·怀兹·布朗在《重要书》里写的,孩子从出生开始探索、学习所有的事情,每个年龄阶段重要的事都不同,但是最重要的是——他就是他自己。
适时蹲下,倾听孩子的表达,尊重孩子的参与和选择,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更是一种教育智慧。它不仅是宽容,也是豁达的胸怀,更是教育的从容。蹲下方才看得见孩子与我们不同,反省方才得以进退有度。
图文编辑/周珊⊙文章原载于《幼儿教育·父母孩子》年第4期。欢迎转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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