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艺术统考时间越来越近,多所高校也陆续公布了艺术类招考信息!为了让大家更全面了解具体院校信息,下面就为大家详细整理了一下!也欢迎大家纠正补充!
已发布校考信息的院校(8所):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西安外事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一、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书法学
考试方式:
①除书法学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②书法学专业:承认各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或美术类专业(含书法类)省统考合格成绩;若无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或无美术类专业(含书法类)省统考,承认其他本科普通高等学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学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专业元/学年,苏法学专业元/学年
二、廊坊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
招生范围:河北
考试方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河北地质大学校际联考成绩
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承认河北大学校际联考成绩
招生信息: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仅面向河北省招生,不单独组织以上专业艺术类校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河北地质大学校际联考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承认河北大学校际联考成绩。具体内容以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特此公告!
三、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范围:河北(陆续更新中)
招生信息:河北省
统考类型: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
统考分数:
美术类专业统考:色彩分、素描分、速写分,满分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专项(声乐、器乐)分、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满分分。
舞蹈类专业统考: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满分分。
批次和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投档规则:
艺术类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一起投档录取。
投档分数为综合成绩
(1)美术类、音乐类(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四、西安外事学院
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
考试方式:招生形式分为校考、统考和联考
招生信息:年我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形式分为校考、统考和联考。凡我校投放招生计划未设立校考招生的省份,我校最终认可该省份省级统考或高校联考专业课成绩,其录取遵循该省份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五、四川美术学院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实验艺术
戏剧与影视学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
设计学类: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
书法类:书法学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已发布
招生信息:
第一部分专业对照
注:年本科招生专业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部分考试科目
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第三部分考试大纲
一、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大纲(满分:分)
(一)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石膏(雕塑)头像。考查方式:写生、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黑色铅笔、炭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铅笔、炭笔;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②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二练;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物品),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水彩(考生自备),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能较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节奏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②构图合理,画面完整,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考试科目三:命题创作(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提取相关信息,进行创意构思,灵活运用具象绘画为主的艺术语言表现主题创意、人物组合、场景组合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根据试题要求完成相应的构思构图与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画面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按给定的元素和主题进行绘画创作,不偏题;
②画面完整,构图合理,创意新颖,主次关系处理协调,绘画表现力强;
③画面组合及节奏得当,画面生动自然、比例结构准确、造型富有美感、色彩关系协调;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设计学类考试大纲(满分:分)
(一)考试科目一:造型综合(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察考生具象写实、设计构成、创意表现的综合能力,观察、分析、表现各类形态的理性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查范围:人造物、自然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黑色铅笔、炭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不得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构成表现能力;
②塑造严谨,对物像形态的体感、质感等有深入充分的刻画与表达;
③表现丰富,在具象写实基础上结合设计构成等多样方式进行综合表现;
④画面完整,体现细致的组织与制作并达成最终完整性;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设计综合(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能针对特定主题并能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呈现文化意识、主题创意、形式构成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图形元素。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水粉、水彩、马克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准确理解主题,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表达主题,鼓励个性化的独特创意,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③构图完整,形体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④表现丰富且得当,能呈现特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书法类考试大纲(满分:分)
(一)考试科目一:书法临摹(满分:分)
考试科目二:书法创作(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①书法临摹②书法创作
3.工具材料:
①四尺对开宣纸(考场提供);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5小时,书法创作1.5小时,两个考试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5.评判标准:
①构思立意明确,章法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书法作品意识;
②结体合理而富有意趣,能较好地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三:印稿设计(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篆刻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禁止使用拷贝灯。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篆刻作品意识;
②篆法得当合理,能较好地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印稿清晰、整洁。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第四部分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
一、考生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沿答题卷边缘一周1厘米以内,连续不间断粘贴固定答题卷,答题卷其它地方一律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二、考生在考试全程不得遮盖、污损或用胶带粘贴答题卷上考生信息栏上的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