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2022年全国已有八所大学已经发布

随着艺术统考时间越来越近,多所高校也陆续公布了艺术类招考信息!为了让大家更全面了解具体院校信息,下面就为大家详细整理了一下!也欢迎大家纠正补充!

已发布校考信息的院校(8所):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廊坊师范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西安外事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一、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书法学

考试方式:

①除书法学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

②书法学专业:承认各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或美术类专业(含书法类)省统考合格成绩;若无省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或无美术类专业(含书法类)省统考,承认其他本科普通高等学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合格,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学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专业元/学年,苏法学专业元/学年

二、廊坊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

招生范围:河北

考试方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河北地质大学校际联考成绩

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承认河北大学校际联考成绩

招生信息: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仅面向河北省招生,不单独组织以上专业艺术类校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河北地质大学校际联考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专业承认河北大学校际联考成绩。具体内容以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特此公告!

三、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范围:河北(陆续更新中)

招生信息:河北省

统考类型: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

统考分数:

美术类专业统考:色彩分、素描分、速写分,满分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专项(声乐、器乐)分、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满分分。

舞蹈类专业统考: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满分分。

批次和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投档规则:

艺术类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一起投档录取。

投档分数为综合成绩

(1)美术类、音乐类(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四、西安外事学院

招生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

考试方式:招生形式分为校考、统考和联考

招生信息:年我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形式分为校考、统考和联考。凡我校投放招生计划未设立校考招生的省份,我校最终认可该省份省级统考或高校联考专业课成绩,其录取遵循该省份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五、四川美术学院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中国画、绘画、雕塑、摄影、实验艺术

戏剧与影视学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

设计学类: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

书法类:书法学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已发布

招生信息:

第一部分专业对照

注:年本科招生专业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部分考试科目

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第三部分考试大纲

一、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大纲(满分:分)

(一)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石膏(雕塑)头像。考查方式:写生、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黑色铅笔、炭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铅笔、炭笔;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②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工具材料运用熟二练;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物品),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水彩(考生自备),不得使用丙烯、油画颜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能较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节奏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②构图合理,画面完整,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

③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考试科目三:命题创作(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根据试题提供的素材和要求,提取相关信息,进行创意构思,灵活运用具象绘画为主的艺术语言表现主题创意、人物组合、场景组合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根据试题要求完成相应的构思构图与人物动态组合、场景组织的绘画创作。考查方式:写生、默写、提供图片,以及多种方式的结合。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水粉、水彩、马克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画面内容必须符合试题要求,按给定的元素和主题进行绘画创作,不偏题;

②画面完整,构图合理,创意新颖,主次关系处理协调,绘画表现力强;

③画面组合及节奏得当,画面生动自然、比例结构准确、造型富有美感、色彩关系协调;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设计学类考试大纲(满分:分)

(一)考试科目一:造型综合(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察考生具象写实、设计构成、创意表现的综合能力,观察、分析、表现各类形态的理性能力和审美能力。

2.考查范围:人造物、自然物。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黑色铅笔、炭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不得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构成表现能力;

②塑造严谨,对物像形态的体感、质感等有深入充分的刻画与表达;

③表现丰富,在具象写实基础上结合设计构成等多样方式进行综合表现;

④画面完整,体现细致的组织与制作并达成最终完整性;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二:设计综合(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能针对特定主题并能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呈现文化意识、主题创意、形式构成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图形元素。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水粉、水彩、马克笔(考生自备),不得使用带亮粉、反光等特殊效果的绘画材料;

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准确理解主题,以给定元素作为设计主体表达主题,鼓励个性化的独特创意,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②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③构图完整,形体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

④表现丰富且得当,能呈现特定的视觉风格、形式语言和艺术审美。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三、书法类考试大纲(满分:分)

(一)考试科目一:书法临摹(满分:分)

考试科目二:书法创作(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①书法临摹②书法创作

3.工具材料:

①四尺对开宣纸(考场提供);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书法临摹1.5小时,书法创作1.5小时,两个考试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5.评判标准:

①构思立意明确,章法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书法作品意识;

②结体合理而富有意趣,能较好地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④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二)考试科目三:印稿设计(满分: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篆刻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3.工具材料:

①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②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禁止使用拷贝灯。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篆刻作品意识;

②篆法得当合理,能较好地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印稿清晰、整洁。

⑤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各项要求。

第四部分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规范

一、考生不得使用图钉、工字钉等打孔物固定答题卷,只能使用美纹纸胶带,沿答题卷边缘一周1厘米以内,连续不间断粘贴固定答题卷,答题卷其它地方一律不得粘贴胶带或留下粘贴胶带的痕迹;

二、考生在考试全程不得遮盖、污损或用胶带粘贴答题卷上考生信息栏上的条形码、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5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