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类考生须知
01
招生类别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戏曲。
2、器乐:西洋乐、民乐(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古琴、竹笛、唢呐、笙)、管弦乐等(不包括电子琴以及葫芦丝、架子鼓、吉他)。
3、舞蹈: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拉丁舞
02
报名要求
1、报考声乐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和声乐训练基础。
2、报考器乐的考生要求基本功扎实,富有较强的乐感和视听、视奏能力。
3、报考舞蹈的考生男生要求身高cm以上,女生要求身高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03
测试内容
1.音乐:主项包括声乐或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考生自选两首考试曲目,自备伴奏音乐(MP3格式),不准许带伴奏人员。
音乐素质包括听音、视唱、基本乐理。
(1)听音包括:单音音组、旋律模唱及节奏模仿;
(2)视唱包括:6-8小节的C调五线谱旋律一条,简谱旋律一条;
(3)乐理包括:时值、等音、自然、变化半音(全音)、简谱译成五线谱等。
2.舞蹈:第一项为主项(成品舞蹈),第二项为技巧(软开度与基本功),女生服装要求:白色大袜、体操服、舞蹈鞋,成品舞服装,发型要求露出额头及耳朵,长发者需盘头,考生自备伴奏音乐(MP3格式)。
04
测试方法
1.音乐: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入场,进行主项测试、音乐素质(听音、视唱、基本乐理考试。)2.舞蹈: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入场,进行主项、技巧测试。05
分值
1.音乐:总分分(主项分,音乐素质80分)。
2.舞蹈:总分分(主项30分,基本功与技巧60分,形体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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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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