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苏兴化的5岁女童小丁,这天被母亲送到了舞蹈班,由于练舞时家长不能陪同,小丁的妈妈就离开了舞蹈班。谁知练舞结束后回到家的小丁就有点不太对劲了,她对妈妈说自己腿疼走不了路。小丁妈妈不敢大意,医院检查,可当时是周六,只有值班医生在。小丁表示自己膝盖痛,可检查下来并没有红肿等问题,于是建议小丁回去睡一觉。
小丁妈妈带着孩子回到了家,谁知一觉醒来情况没好转,反倒更加了。父母又医院,可拍了片子也没看出什么问题。小丁父母又带着医院,这次终于确诊了。小丁是因为胸腰部脊髓损伤,导致的腿疼,而情况更加不容乐观,因为已经过了24小时的黄金救治时间。这意味着小丁好转的可能微乎其微,今生很可能就要在轮椅上度过了。初步了解小丁情况后,医生得出结论,这很可能就是因为小丁上的舞蹈课导致的。
小丁父母找到了舞蹈培训班,培训班表示,教室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看便知。监控中显示,老师对孩子们发出了指令,大家一起下腰,随后孩子们都进行了这个舞蹈动作。坚持几秒后,老师让孩子们起身。有些孩子功底深厚,自己就可以轻松起来,有些孩子却无法自己起身,小丁就属于后者,老师挨个伸手帮助他们起身。就在老师帮助小丁旁边同学的时候,同学小张来到了小丁身边,用手抬起了小丁的手,但似乎小张无法支撑小丁的身体重量,于是小丁并未成功站起来时就倒在了地上。小丁痛到哭出声音,老师赶来扶起了小丁,安慰了几句,大家就接着练舞了。小丁父母认为,正是同学小张的这个举动,导致了小丁的受伤,而老师不仅没有告知父母孩子摔倒的事情,还让小丁继续练舞,这是老师的失职。而且教室一共19名小朋友,只有一名老师上课,大家一起下腰,老师根本无法兼顾,培训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丁从此要在轮椅上度过,一年多的时间,医药费就花掉了50多万,而且这是个黑洞,永远无法填满。小丁父母将同学小张一家以及培训班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进行赔偿。
法院开庭后对伤情进行了鉴定,认为已经达到了一级伤残。小丁父母要求两方共赔偿万余元。小张父母却表示太委屈,因为小张去扶小丁是善意之举,并不能说她是故意的。这时培训班指出,小丁受伤跟摔跤没必然联系,因为小丁患有隐性脊柱裂。经过法院判决,培训班未履行相应职责,承担90%的责任,赔偿余万,小张及其监护人承担10%的责任,赔偿21万余元。判决之后小张及培训班提出了上诉,二审由中级法院审理。法院经过了解情况后认为,小张出于善意扶小丁起身,不具有违法性,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小张父母很心疼小丁的遭遇,于是愿意主动补偿小丁5万元。二审判决培训班负全部责任,赔偿万余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