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年代里,我们的祖先在中国的辽阔上地上,用劳动创造了他们自己,也孕育繁衍了整个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他们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人类在群体生活中,共同劳动去获取维持生命的物质既然有群体生活,就必定要交流思想感情,人们用手势及其他形体动作来辅助简单的发音及初级阶段的语言以表达自己的思想。
从狩猎、采集野果、挖掘植物茎块等获取生活资料的劳动中,从人与人之间相互传情达意的形体动作中,孕育了舞蹈的因素。作为一种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人类生活,并能给人以美感和力量,使人得到某种精神上享受的原始舞蹈,大约也在这时产生了。
在我国的古籍中,记载了许多远古神话传说,它们往往能反映原始社会的发展情况。大凡人类社会出现某些突出进步时,传说中就会出现发明这些新鲜事物的英雄,如教人筑巢而居的“有巢氏”、教人钻木取火的“燧人氏”、教人结网打猎捕鱼的“伏羲氏”、教人耕种的“神农氏”,等等。同时也有关于歌舞创始的传说,《山海经》载:“帝俊有子八人,始为歌舞。”《广博异记》载:“舜有子八人,始歌舞。”可知,歌舞也是原始人类的一项重大发明。因此,才有帝的儿子发明歌舞的传说产生。
这类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社会是在发展到某个阶段时才产生了歌舞,而不是有了人类,同时就有了歌舞。它同人类的其他进步发明一样,既是社会发展到某个阶段时集体劳动的智慧结晶,也包含着某些智者能人的个人创造。原始歌舞,是原始人进行的一项集体活动。因此,传说中歌舞的创始者是一个集体,即“帝”的八个儿子。人们发现:在敲击石片的同一节奏声中,大家在一起手舞足蹈,虽然不能直接产生任何物质产品,可是人们可以从中得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受到集体的力量,以及彼此交流感情、抒发欢愉、倾诉郁闷等。
同时,人们相信:通过舞蹈,可以得到丰收,猎获更多的鸟兽;可以使氏族兴旺,增添人口;可以战胜敌人,驱赶疾病等。于是舞蹈就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被长期保存下来了,不断地流传、发展着,并渗透在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各种社会发展阶段,产生了不同的舞蹈艺术。
人类为了维持生命和延续生命,必须通过劳动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人类为了繁衍种族,必须生儿育女。因此,劳动与生殖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原始舞蹈和音乐,是深深植根于人类生活中的。它们不可避免地、必然地反映上述两方面的生活内容,即生产劳动与生殖崇拜。
由此而产生祈求各种保护神的原始祭祀舞蹈,反映相互掠夺、仇杀的战争舞蹈,反映狩猎劳动的拟鸟兽舞蹈,这类舞蹈既是狩猎生活的反映,又有图腾崇拜的遗迹。为完成繁衍氏族的神圣使命而形成的祖先崇拜和生殖崇拜中,有极丰富频繁的舞蹈活动。在人类与疾病作斗争中,又产生了《阴康氏之乐》这样一类的健身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