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须知
1.活动说明
1.1大赛主题
庆祝中韩建交30周年
1.2形式限定
唱歌、舞蹈(分类评审)
1.3赛区设置
首尔京畿仁川赛区、江原道赛区、清州忠北赛区、大田忠南赛区、大邱庆北赛区、釜山庆南赛区、全州全北赛区、光州全南赛区、济州道赛区,总计9赛区。
2.参赛资格
中韩大学生共同组队
每队2至8人,原则上人员配比1:1
3.赛事日程
初赛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5月6日(五)18时(韩国时间)
初赛专家评审:5月6日(五)至5月20日(五)
复赛网络投票:5月20(五)至5月30日(一)
决赛名单公布:6月1日(三)
决赛时间:7月9日(六)
4.赛制标准
4.1初赛——分组评审
参赛者填写网络报名表并提交作品。依据表演形式和所属地区划分为2个部门、9大赛区,由来自各地区的5名评审委员组成共45人的评审团,进行跨地区交叉评审。最终,各赛区分别评选出唱歌组、舞蹈组各4支优胜队伍进入复赛。
4.2复赛——网络投票
两个部门(唱歌组、舞蹈组)各36支复赛队伍,分别通过中韩两地网络平台进行节目展播及网络投票。综合每项作品各平台得票总数,按照自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唱歌组和舞蹈组各6支队伍进入决赛。此外,专家评审团将结合网络票选结果评选出大赛单项奖。
4.3决赛——现场竞技、网络直播
两个部门共计12支队伍进入决赛评选;
决赛阶段,各队需编排全新节目。展演后,将由评审团就“编排创意”及“中韩文化”两部分等对参赛队伍进行现场问答。决赛分数由展演得分(40%)、互动问答(20%)、现场投票(20%)和网络投票(20%)四部分组成。
5.奖项设置
5.1决赛奖项
特等奖1队:中韩友好大使奖(综合得票最高队)
*获奖队伍韩方人员将获得1年赴华语言研修全额奖学金,中方人员将获得1年学费免除。
一等奖2队:万韩元/队
二等奖4队:70万韩元/队
三等奖5队:50万韩元/队
*另,一、二、三等奖获奖队伍的队长将由韩中文化友好协会提供获赴华短期研修访问。
5.2韩中文化友好协会单项奖
授予最具人气奖1队、最佳拍摄奖1队、最佳风采奖1队、最具创意奖1队、最佳内容奖1队。
*所有单项奖获奖队伍成员将由韩中文化友好协会提供获赴华短期研修访问。
5.3组织奖
授予积极进行赛事组织的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
6.作品征集
6.1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应围绕“中韩建交30周年”主题,要求展现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中韩关系正能量;
初赛和决赛所有作品的选曲需同时包含中韩两国元素。
6.2拍摄要求
用相机或手机录制视频(16:9比例横屏拍摄,FHD画质不低于*),视频文件格式为MOV或MP4,时间不超过5分钟,通过活动指定网盘提交。视频可进行后期剪辑制作,可插入附带版权的拍摄画面,可加入不涉版权问题的背景音乐等。在遵守防疫规定的前提下,建议录制场景挑选合适的室外无人场景或干净整洁的室内场景。(拍摄过程中请注意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
6.3提交要求
作品文件名以“部门+赛区+队名”的形式提交(中韩文不限),例:唱歌+首尔京畿仁川赛区+中韩友谊队。
6.4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原创,严禁抄袭、复制、演绎、剽窃等一切侵犯他人作品版权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带有国别、性别、种族歧视等争议性社会问题。
(3)原创参赛作品,为防止评审阶段出现版权纠纷问题,参赛者承诺拥有作品全部版权(即参赛作品未经任何形式的转让、许可)。
(4)作品拍摄须考虑并严格遵循防疫标准。
(5)本次参赛作品一旦提交,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7.报名方式
(1)本次大赛通过Google网络平台报名,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打开连接或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