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学前教育第三集团园是由我县三所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幼儿园(阳光小区幼儿园、卧龙小区幼儿园、特和小区幼儿园)合并而成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园内的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活动场地宽阔。因本园工作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阳光小区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专任教师:
1.具有美术、舞蹈、音乐等特长;
2.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3.从事幼教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优先。
4.年龄在45岁下;
5.身体健康(符合在幼儿园工作健康条件);
6.其他条件: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三、待遇
1.幼儿园教师属于县聘任公益性岗位。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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