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教研室陈友习
天边(纯音乐)03:18来自学中铺金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以人民为中心,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反映时代特征,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聚焦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引导学生明确人生发展方向,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修订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培养要求,确立课程修订的根本遵循。准确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安全、生命安全与健康等重大主题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增强课程思想性。(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课程改革的困难与问题,明确修订重点和任务,注重对实际问题的有效回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强一体化设置,促进学段衔接,提升课程科学性和系统性。进一步精选对学生终身发展有价值的课程内容,减负提质。细化育人目标,明确实施要求,增强课程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主要变化(一)关于课程方案一是完善了培养目标。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要求,结合义务教育性质及课程定位,从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三个方面,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时代新人培养的具体要求。二是优化了课程设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政策要求,在保持义务教育阶段九年总课时数不变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课程设置。将小学原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原思想品德整合为“道德与法治”,进行一体化设计。改革艺术课程设置,一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八至九年级分项选择开设。将劳动、信息科技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独立出来。科学、综合实践活动起始年级提前至一年级。三是细化了实施要求。增加课程标准编制与教材编写基本要求;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实施职责、制度规范,以及教学改革方向和评价改革重点,对培训、教科研提出具体要求;健全实施机制,强化监测与督导要求。(二)关于课程标准一是强化了课程育人导向。各课程标准基于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将党的教育方针具体化细化为本课程应着力培养的核心素养,体现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培养要求。二是优化了课程内容结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基于核心素养发展要求,遴选重要观念、主题内容和基础知识,设计课程内容,增强内容与育人目标的联系,优化内容组织形式。设立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加强学科间相互关联,带动课程综合化实施,强化实践性要求。三是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各课程标准根据核心素养发展水平,结合课程内容,整体刻画不同学段学生学业成就的具体表现特征,形成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和帮助教师把握教学深度与广度,为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考试评价等提供依据。四是增强了指导性。各课程标准针对“内容要求”提出“学业要求”“教学提示”,细化了评价与考试命题建议,注重实现“教一学一评”一致性,增加了教学、评价案例,不仅明确了“为什么教”“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而且强化了“怎么教”的具体指导,做到好用、管用。五是加强了学段衔接。注重幼小衔接,基于对学生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领域发展水平的评估,合理设计小学一至二年级课程,注重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的学习设计。依据学生从小学到初中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合理安排不同学段内容,体现学习目标的连续性和进阶性。了解高中阶段学生特点和学科特点,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三、主要变化解读一、核心理念原课标:“人人学习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修改后:“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二、课程内容及选择·1.课程内容要反映社会的需要、数学的特点,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2.数学课程内容不仅包括数学的结果,也包括数学结果的形成过程和蕴涵的数学思想方法。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学生的实际,有利于学生体验与理解、思考与探索。·3.课程内容的组织要重视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要重视直观,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要重视直接经验,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三、数学教学·1.将“数学学习”与“数学教学”合成一条,整体阐述数学教学的特征。·2.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3.数学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四、学习领域及其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