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7号)的相关规定,清华大学结合高水平艺术团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制定并公布清华大学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1
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于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02
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拟认定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候选人最多不超过40人,录取优惠政策为清华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具体方案如下:
拟招生项目
认定名额上限
小号
4
大号
4
长号
4
圆号
4
次中音号
4
单簧管(限bB次高音单簧管)
4
双簧管
4
大管
4
长笛(必须加试短笛)
4
萨克斯(限bE中音、bB次中音萨克斯管)
2
大提琴
4
中提琴
4
小提琴
6
低音提琴
4
二胡(含高胡、中胡)
4
琵琶
4
柳琴
2
中阮
2
笙
2
唢呐(限高音唢呐)
4
竹笛
2
女声乐(限美声唱法)
8
男声乐(限美声唱法)
8
女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8
男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8
京剧(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4
改革省份考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满分不是分的省市,优惠分数将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03
报名申请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经所在中学核实加盖中学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扫描上传,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