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张女士告诉帮女郎,去年八月份,她在长沙市龙舞天团舞蹈培训公司给孩子购买了70课时的舞蹈课程,但是上了几节课后孩子不感兴趣,于是按照当时双方的约定给孩子办理退课退款,这时培训公司突然拿出一份合同要求她承担20%的服务费和15%的违约金,这让她是一头雾水,也不能接受。当事人张女士:当时块钱购买了龙舞天团的舞蹈课程,销售老师说如果孩子课程不满意或者是实在上不下去了会帮助我们转卡。当事人张女士:上了三四节大课之后,孩子不愿意上了,老师说那就以1对1的形式,先帮孩子把兴趣培养起来再说,然后一起上大课。在上了三次一对一课程之后孩子还是对舞蹈课程没有兴趣于是张女士选择申请退费但是舞蹈中心拿出了一份张女士没有见过也没有签字的合同并说按照合同上的约定要扣除20%的服务费和15%的违约金随后帮助记者陪同当事人前往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帮助记者对合同的法律效应进行质疑而长沙市龙舞天团舞蹈培训公司负责人万先生却又拿出了一份张女士签过字的合同长沙市龙舞天团舞蹈培训公司负责人万先生:您签的是您具体信息的文件,这后面是有您签字的。当事人张女士:签字是我签的,但是日期是之后你填的。张女士表示在签订合约之前并没有明确了解到合约中的内容包括所谓的百分之20的服务费和百分之15的违约金而培训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时肯定跟张女士说过了就算没讲也要自己去问自己去查随后,双方就退费数额进行协商但就之前上课的课时如何计算产生了分歧当事人张女士:之前我和舞蹈老师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jbzs/6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