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文化成绩各省要求不尽相同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适当提高艺术类文化成绩要求。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从各省颁布的《实施方案》来看,都明确要求提高艺术类文化要求,但又不尽相同。
如天津市指出,根据教育部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的要求,调整完善天津市各科类专业综合分组成比例。年起,各科类市级统考成绩满分均为分,专业综合分构成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结合招生实际、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河北省则规定,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方面,
一是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部分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是提高省级统考综合成绩的文化成绩占比,按照教育部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类省级统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由现行的30%调整为50%,播音与主持类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仍按现行的70%执行。
三是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贵州省则指出,年起,将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
播音与主持类、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5%划定;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0%划定;
音乐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5%划定;
舞蹈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0%划定。
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专业),将依据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分进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进行投档,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湖南省在《实施方案》中指出,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鼓励高校在湖南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江西省则规定,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江苏省明确指出,年起,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50%。
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
具体为: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5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6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占比为7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海南省也指出,年起,艺术类专业统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为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分。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艺考生文化课#